| 旅游招商项目5
一、项目名称:雁塔景区
二、项目选址:新丰县丰城街道东郊
三、项目概述:
雁塔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清乾隆四年(1739年)建成,塔平面六角形,外观七层,
内分十三层木板楼直通顶层。塔高 37.53
米,顶层置葫芦状塔刹,塔身图案鲜艳别致。登顶层极目四望,
新丰全城风光一览无遗、新丰江如银带绕脚蜿蜒东流,山上绿树成荫,山下碧波荡漾。雁塔构造独特,别具一格,有山区古建筑的风貌,又有明塔遗风,对研究古建筑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综合利用雁塔脚下的新丰江两岸的绿色长廊秀丽景色及客家围屋的客属文化乡土民情等旅游资源,可开发观光旅游、水上娱乐、休闲度假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区。
四、项目引资地可提供的基础设施情况:景区内道路、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现正对外招商。
五、合作年限:30年
六、投资总额:300万美元
七、中方投资及其构成:提供资源及基础设施。
八、外方投资及其构成:全资或建设资金投入。
项目联系单位:新丰县旅游局
项目负责人:曾国昌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公园内6号
联系电话:0751-2296181
传真:0751-226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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